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十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职工科研素质,不断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特设立科研奖。
第二条 科研奖包括: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及教材奖、课题立项奖、竞赛奖。
第三条 科研奖每年评审一次,评奖对象是指当年12月31日以前2年内取得的且未申报过奖励或已申报奖励但档次有提高的各类科研成果。
第四条 成果奖是指对国家、省(部)、市(厅)或学校鉴定的科技成果、教学成果的项目承担人进行的奖励。获奖成果必须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或以本校职工为成果主持人(负责人),一般只奖励排名第一到第五的成果获得者(奖金由课题成果主持人负责分配并报学校科研成果认定领导小组审批)。成果奖主要包括: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省、部级科技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市级科技进步奖(市社会科学成果奖);通过市、厅级以上鉴定的成果;专利以及学校教学成果奖。同一项成果只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奖励类别及标准如下:
奖 励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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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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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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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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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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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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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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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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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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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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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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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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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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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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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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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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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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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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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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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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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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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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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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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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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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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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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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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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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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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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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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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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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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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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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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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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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校教学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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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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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论文奖是指对公开发表或获奖论文的作者进行的奖励。发表或获奖论文原则上以本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单位署名为学校。全国中文核心刊物按最新版本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规定进行认定;省级以上刊物必须是由省(厅)及其以上行政部门、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家权威科研机构组织主办或主管的、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正规刊物;有刊号的其它刊物和会议论文集一律按市级刊物对待。在核心期刊和省级刊物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相应降一等对待。论文奖励类别及标准如下:
奖 励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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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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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国外公开发行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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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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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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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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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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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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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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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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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省级及其以上学会、研究会上获二等奖以上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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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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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多人合作的论文排名第一至第三作者均可受奖,具体奖金由第一作者根据贡献大小具体分配后报校科研论文认定领导小组审批;如第一作者不是本校职工,第二、三作者奖金分别按论文总奖金额的20%和10%计算发放;如第一作者为本校职工而第二、第三作者为外单位职工,第一作者论文奖只按总奖金额的70%发放
第六条 著作及教材奖是对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有正式书号)的作者进行的奖励。教师编写的校内教材供师生使用且效果好,学校按一定标准奖励主编或参编教师。学校承担了销书任务的编著不予以奖励。奖励类别及标准如下:
奖 励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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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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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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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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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审或副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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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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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编公开出版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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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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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编的校本教材使用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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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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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编的校本教材使用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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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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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在同一教材中担任主编、副主编、主审、同时又是实际撰稿者,不重复给奖。主编、副主编、主审均只奖励一人即排名第一位的(如有2位主编,则第二主编作为第一副主编给予奖励,其它副主编只参编人员给奖)。
2、公开出版的习题集按相应奖项的50%给予奖励。
第七条 课题立项奖是对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式批准下文认定的课题的课题组给予的奖励。由政府或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下文,我校为主持单位立项的,给予课题立项奖;我校为参与单位立项的,给予课题立项参与奖。
1、奖励金额。立项奖及立项参与奖的奖励标准(元)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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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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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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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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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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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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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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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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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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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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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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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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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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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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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参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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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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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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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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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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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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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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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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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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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奖励方式。课题立项奖及立项参与奖一般分两次下发,经中期检查,完成情况符合计划进度的,在当年院内成果申报期间,由课题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表》,并提供相应的研究材料,经科研规划处核查,按计划完成总课题任务的比率发放,其余部分在结题后一次性补清,对没有按进度完成任务的课题不予补发。
3、奖金分配。立项奖主要是奖励对课题立项作出贡献的课题负责人及成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课题成果,奖金分配原则上由成果负责人根据参与人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也可以参照下表进行分配:
参加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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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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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成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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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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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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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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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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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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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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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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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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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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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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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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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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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竞赛奖是对在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教学技能竞赛(如课堂教学、说课、专业技能竞赛、指导学生获奖等)的获奖人给予的奖励。奖励类别及标准如下:
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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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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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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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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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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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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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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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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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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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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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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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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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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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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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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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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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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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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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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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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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科研论文认定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