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教育部201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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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教育部201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5〕26号)

更新时间: 2015-08-04 10:25:37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专、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3号)要求,现就我省参加教育部2015年度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1.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的教师,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务,从事5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对象为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35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3.拟推荐出国进修人员须为2012年以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新能源专业除外),培训成绩突出,年龄低于50周岁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其中,专业教学法出国进修人员不受专业限制,其他专业出国进修人员须为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 二、名额分配 教育部下达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255个、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名额59个、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名额78个、出国进修名额11个。 各地、各校培训名额详见《江西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2)、《江西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名额分配表》(附件3)、《江西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4)。出国进修项目待教育部通知后再作安排。 三、培训时间安排 专业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每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共480学时。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周期为每期6个月,教师需脱产到企业实践。培训开班时间以各国家级培训基地通知为准,请有关学校做好教学安排。 四、工作流程和进度要求 1.落实参训人选(7月20日之前完成)。各地、各校要按照分配名额,认真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参培教师报名。 2.学员注册(7月20日之前完成)。被推荐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培训)的教师填写《学员推荐表》(见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后报至省教育厅职成处。同时,教师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http://gpei.tute.edu.cn)“国家级培训”专栏进行网上报名。(网站页面右侧“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登录入口”-报名系统点击“学员注册”进入,地区为江西);参加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教师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http://www.cvett.cn/qysj/index.php/admin/login)“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系统登录入口”专栏报名。验证码统一为86765150。 3.资格审查(7月20日之前完成)。省教育厅职成处将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审核拟选派参训教师报名资格,同时核对《学员推荐表》(附件5、6)与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同意报名。 4.学员报名(7月20日之前完成)。学员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选择培训基地并报名。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严格按照生源计划表选择基地进行报名;参加专业带头人培训的教师,可以任意选择承担本专业培训的基地进行报名,若所选基地已报满,则依次选择下一个开设本专业培训的基地报名。 5.资格复核和录取(7月25日之前完成)。教育部培训机构将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并向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录取通知。对培训机构认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教师,省教育厅将商请学校调换人选。 6.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培训机构录取通知准时参加培训,报到时将加盖了省教育厅公章的《学员推荐表》交至培训机构。 五、培训经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分别为:国家级培训1.8万元/人·次、专业带头人培训1.8万元/人·次、出国进修5万元/人·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2万元/人·次。参加培训的教师报到时,送培学校应全额垫支其费用,待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将按照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划拨给相关学校。差旅费由派出学校按有关规定报销。 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紧落实,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联系人:姜燕,电话:0791-86765156,传真:0791-86765156,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编:330038。具体培训事宜请与相关培训基地联系。   附件:1.教育部下达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各专业名额总表.doc    2.江西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doc 3.江西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doc 4.江西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名额分配表.doc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doc            6.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学员推荐表.doc           7.江西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