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招生办法

发布者:[变量] 来源:[变量] 发布时间:2019-01-02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农业学校)“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定向”招生计划

1、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从2010年开始每年按常态化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统招农业“三定向”学生,2012年开始增加水利“三定向”招生,招生的具体名额由县(市、区)农业局、水利局、人保局、编办等部门根据农业、水利技术人员缺编人数,制定本县(市、区)农业、水利“三定向”培养计划,并报县(市、区)政府核准,县(市、区)政府在当年3月份向市政府申报。

2、年度“三定向”培养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农业局、水利局、教育局、发改委、人保局、编办、财政局将当年“三定向”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初级中学按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组织在校表现良好、品德端正,愿意献身农业、水利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申请参加“三定向”培养。

二、“三定向”学生报名及其资格认定

1、各县(市、区)要在中考前,采取各种形式对“三定向”培养工作和“三定向”招生计划广泛进行宣传,使符合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及其家长知情,并自愿、及时报名。

2、报考“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的学生,须填写《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考生报名表》(详见附件3)。

3、报考“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的学生,每人仅限报一项,可同时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兼报普通高中的“三定向”学生,只有在农业、水利“三定向”录取落选时,可按其兼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与第一志愿填报高中的考生一并排队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否则,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只能择校录取。

4、户口在定向县(市、区),并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

5、在校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的报考资格由毕业学校和各县(市、区)中招办审核,并报市中招办汇总。

三、“三定向”学生的录取

1、报名参加“三定向”培养的学生,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按农业、水利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三定向”学生录取后,如自动放弃要求读普通高中,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的统招录取,只能择校录取。

3、“三定向”学生录取后,如有被录取学生放弃其入学资格,则从该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补录。

4、7月15 日前,各县(市、区)中招办将报考“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考生,按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造册上报市中招办。

5、在重点高中录取前,市中招办会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名单审核后预录,并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三定向”学生录取后,须填写定向培养协议书,由所在县(市、区)农业局、水利局牵头,会同人事、编办、教育、财政部门与学生签订培养协议。“三定向”

7、考生凭省中招办录取通知书和“三定向” 培养协议书在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就读。

 

附件下载:

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考生报名表.doc